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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关于2004年本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在抓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抓好农民减负、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代币购物券(卡)、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治理擅自批准穿着制式服装等工作。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
  坚持以政风行风测评为抓手,促进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完善测评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并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对测评对象作适当调整。增“药监系统”,减“出租汽车行业”。调整后,全市被测评部门和行业仍为26个。二是增设测评点。各区县均比上年增设50个,全市共设3600个(比上年增950个)。三是调整测评周期。实行“每年测、重点评”。2004年重点“评”的部门和行业共6个:教育系统、医疗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环保系统、电信行业、药品监督系统。四是完善测评内容。对测评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测评”等,均作适当调整。五是加强测评结果的运用。重点是增强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知情度”,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政风行风测评的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二)对环保系统和电信行业开展专项评议,对旅游行业行风评议整改情况实施检查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部署,对环保系统和电信行业开展专项评议,对旅游行业行风评议整改情况实施检查。
  对环保系统,重点是评议环保执法和管理情况;对电信行业,重点是评议收费和服务情况。这两项评议,要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同时进行(环保和电信已被列为重点测评部门和行业)。
  对旅游行业,主要是在“评议”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检查整改情况,进一步推动旅游行业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继续开展对街道乡镇行政机关的政风评议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对本市街道乡镇行政机关开展政风评议的实施意见》(沪纠办〔2002〕10号),对尚未评议的44个街道乡镇行政机关完成政风评议工作。评议要紧紧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突出重点,着重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办事拖拉、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报和刁难群众等问题。对已经评议过的,要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
  (四)对市级新闻媒体的行风开展专项评议
  为加强新闻媒体的行风建设,按照市领导的有关要求,对解放、文新、文广传媒三大集团及所属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行风开展专项评议。重点评议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纠正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评议由宣传部门牵头,纠风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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