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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4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由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福州大学负责,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市政府配合,开展蔬菜、茶叶食品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二)由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福州大学负责,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供销社、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市政府配合,开展蔬菜、茶叶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
  (三)由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科院负责,省经贸委、福建农林大学、省水产研究所、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市政府及有关企业配合,重点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市建设6个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无公害蔬菜综合示范基地;重点在漳州、泉州、南平、宁德市建设5个无公害茶叶食品安全示范基地;重点在厦门建设1个猪肉食品安全示范基地;重点在漳州建设1个水产品加工食品安全示范基地。
  (四)由省卫生厅、福州大学负责,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市政府配合,建立与完善蔬菜、茶叶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和蔬菜、茶叶食品安全预警预报系统。
  (五)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市政府配合,建立蔬菜、茶叶加工过程食品安全控制模式。
  (六)由省科技厅、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大学负责,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市政府配合,开展蔬菜、茶叶储藏、加工过程中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七)由省卫生厅负责,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供销社、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市政府配合,继续开展蔬菜、茶叶流通过程卫生规范的研究及试点工作。
  (八)由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福州大学负责,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环保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厦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市政府配合,开展蔬菜、茶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综合应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学科与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八、其他有关分工
  (一)由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安排省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并督促各市县安排落实相应资金。
  (二)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有关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制定《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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