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由省粮食局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全省小麦粉、面类制品专项监督检查。
(八)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研究如何解决小作坊生产食用油,特别是山区、农村大量存在的小作坊加工食用油的问题,会同省工商局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工作由省卫生厅承办,省经贸委、工商局、环保局协办。治理目标: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酒店、宾馆、旅社和饮食摊点等公共餐饮场所的卫生设施及食品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卤制品、烧烤制品、鱼丸、肉丸等)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主要措施:
(一)由省卫生厅负责重点加强对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摊点、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信誉级别的评定工作,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二)由省卫生厅负责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类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和课间餐学生营养奶的监督检查,建立和落实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三)由省经贸委负责全面部署开展餐饮业分等定级国家标准工作,加快推动全省县以上餐饮业分等定级国家标准工作的开展。
(四)由省卫生厅负责制定《食品早市卫生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餐车的卫生监督管理。
(五)由省环保局负责,省工商局、卫生厅、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福建省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上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六)由省环保局负责推进废弃食用油脂的综合利用工作,规范废弃食用油脂的排放、回收,对加工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并实施监督管理。省卫生厅加强对餐饮业食用油进货台帐管理,依法查处餐饮业将再生油用作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餐饮业重复使用食用油开展安全性调查,研究食用油质量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省工商局负责加强食用油经营和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经营行为,防止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进入市场。
七、开展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的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开展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的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由省经贸委、科技厅承办,省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供销社、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有关市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单位协办。工作目标:开展蔬菜、茶叶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控技术平台研究并取得进展,建立蔬菜、茶叶、猪肉、水产品加工食品安全综合示范基地,构建食品安全监控及管理体系。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