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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充分认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清理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讲政治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出发,把解决好这一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力量,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开展清查工作,从严惩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深入地开展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在春节前要对建筑业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工资;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要及时清欠,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要与企业资质年检挂钩,情节严重的,清除出建筑市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因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要严肃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
  三、高度重视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
  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区和各级建设、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对接到的举报、投诉案件,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受理,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尽快予以解决,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不力,工作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维权意识
  通过在电视、报刊上开辟专题栏目,组织人员上街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我省外出务工相对集中的乡、镇应利用冬闲时间,集中宣传培训,强化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要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部门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援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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