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牛仁亮副省长负责,省计委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努力缓解电力供求矛盾。加强计划用电,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农业、重要部门和重点调产企业用电,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企业用电;推行煤电联营、煤电互保,保证发电企业用煤,确保现有机组满发、电网多供;协调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调剂;运用价格杠杆,适度推动煤电价格联动、超计划加价,缓解供求矛盾;加快在建电源项目建设。
此项工作由靳善忠副省长负责,省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增加中低价位商品房的供应,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完善住房补贴政策,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发展和规范物业管理,加强房地产和物业监督检查,促进住房消费;加快城市道路、停车设施等建设,发展个人汽车消费;继续加强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此项工作由梁滨副省长负责,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加强财税工作。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困难市、县的财政支持力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凡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坚持依法征税,确保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三农”、教育、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培训等方面倾斜;加强财政管理,一般性支出要继续实行零增长;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等支出,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
此项工作由王昕副省长负责,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外资金融机构落户山西;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改革;大力发展地方金融,培育做大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城市商业银行,积极推进农村、城市信用社改革;加快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增强持续融资能力;积极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民间资金转化为投资;支持和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此项工作由王昕副省长负责,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联系金融、证券、保险等单位共同落实。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抓好食品、药品等专项整治,对重点大宗商品和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继续加强工商、质监、药监、物价、海关、检验检疫等工作,坚持打假扶优并举,加强对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名牌产品的保护;加快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定企业信息归集和披露管理规章,建设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综合分析、评价和发布平台。
此项工作由王昕副省长负责,省工商、质监、药监、物价、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和山西银监局联系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等会同各市人民政府共同落实。
(六)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有效促进可持续发展。
加强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强化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快建设节水山西;强化生态保护工作,加强对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强化煤、铝、铁、镁等优势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规范资源出让,严格审批程序,实行阳光作业,杜绝资源非法、低价流入少数人手中,对低价出让和非法占有资源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此项工作由范堆相常务副省长负责,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等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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