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范堆相常务副省长负责,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90亿公斤以上;严禁在基本农田从事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占用基本农田的清理整顿工作,对占而未用的要全部恢复农业生产;在全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乱批、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对被征地的农民及时给予合理补偿,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
此项工作由范堆相常务副省长负责,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厅分别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深化农村改革,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鼓励农民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四荒”使用权
拍卖管理办法,大力发展股份制林业;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加强粮食的储备和管理,把通过流通环节对农民的间接补贴改为直接补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深化供销社改革,推进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扩大以工代赈规模,继续实施移民搬迁、种草养畜、农产品加工、旱作节水四大扶贫工程。
此项工作由范堆相常务副省长负责,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供销社等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财政支农资金和农村基本建设投资;各级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加大信贷投入,增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加强人畜饮水、农业节水、农田改造、水土保持、草场围栏等小型工程建设;抓好张峰水库、马房沟提水工程、横泉水库等水源工程建设;继续搞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抓好大运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太原环城绿化、运城、晋城全面绿化和重点示范县的绿化,加快建设绿色山西。
此项工作由范堆相常务副省长负责,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好城镇规划;大力推进城市扩容提质,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搞好县城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小城市;推进城市经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配套功能,努力创建园林城市;大力发展城镇中小企业,推进乡镇企业调整改组和提高;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工作,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和城镇转移;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要依法做好拆迁工作,完善补偿安置政策,坚决杜绝野蛮拆迁和恶意拆迁。
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由范堆相常务副省长负责,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乡镇企业局、省公安厅等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城建工作及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由梁滨副省长负责,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调整。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组建省市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加快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积极推动国有资本从中小企业有序退出,力争今年退出50%以上;改善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等优势行业国有大型企业的股权结构,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参股等途径,改变国有股权过于集中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