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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城乡协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城乡
 协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4]1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计生委《关于城乡协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城乡协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的意见
          (省计生委 二00四年三月九日)

  计划生育“三结合”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为做好农村计生工作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当前,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新形势,开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坚持以往“三结合”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宽领域,丰富内涵,在全省城乡协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即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与发展城乡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创业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努力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充分认识城乡协调推进“三结合”的重要意义
  (一)实行城乡协调推进“三结合”,是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制度的改革,人口在城乡间、产业间、区域间的流动日益频繁。人民群众更加关心自身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更加需要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更加重视人的全面发展。面对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改革和创新步伐,努力保持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
  (二)实行城乡协调推进“三结合”,是综合解决人口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未来5—1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目前,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人口总量继续增长,人口低增长率和高增长量并存的局面还将长期延续;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劳动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流动人口和迁移人口的数量将持续增加;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调整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要突破这些难点问题,必须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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