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督促检查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和
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2004年3月9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1)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其中,第一产业增长3.5%,第二产业增长12.3%(其中工业增长11.6%),第三产业增长10.5%;(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以上;(4)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以上;(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左右;(6)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左右。为了确保政令畅通、工作到位,圆满完成200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2003年12月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重大工作部署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牵头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督办工作责任人,提出了相应的督办要求和考核指标,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能否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直接关系到今年各项预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政府向人大代表的庄严承诺能否兑现。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年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对照自己的职能与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牵头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各司其职,紧密协作,狠抓落实。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共分解细化为7个大项、135个小项(附后)。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结合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将135个小项中涉及自身工作的内容在本地、本部门再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强化职能作用,搞好组织协调,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主动与协办单位加强联系,全面掌握有关工作动态,按时汇总上报落实情况。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自身工作,及时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三、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省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将《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列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目标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完成情况好,反馈情况及时、规范、准确的,将作为目标考核时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因素;凡工作落实不力,缺报、漏报或因工作完成情况不好瞒报的,将在目标考核时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一些重点、难点工作的落实;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实地督查的力度,深入基层狠抓督办落实。各单位也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