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大决心,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尽快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状况的根本好转,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有序发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文化、工商、公安、通信、教育、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在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9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每月第一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月组织一次文化、工商、公安联合执法集中行动,把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抓紧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的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要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各类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办公室要配合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