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1.兽医专业人员:包括兽医行政官员、临床诊断技术人员、动物免疫人员、动物检疫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动物疫病检验化验人员;
  2.消毒、扑杀处理辅助人员;
  3.公安人员;
  4.卫生防疫人员;
  5.其他方面人员。
  二、任务
  按照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实施有关疫情处理工作。
  三、培训
  预备队组成后,应当对预备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动物疫病知识。包括: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检疫、检验要点等;
  2.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知识。包括:
  (1)技术知识:病料采集及送检,免疫注射、消毒、疫情监测等;
  (2)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分和管理;
  (3)隔离、封锁、扑杀及无害化处理;
  (4)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5)监督检查站的设立与工作开展;
  (6)其他。
  3.个人防护知识。
  4.治安与环境保护。
  5.工作协调、配合要求。
  6.其他。

附件3:       河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报告办法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发生或疑似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接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立即报告同级指挥部和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二、疫情报告形式:实行日报、快报、旬报、月报和年报制度。其中日报为每日下午3时前报送,月报为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的疫情,年报为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具体报表式样和报送方式按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三、建立疫情报告岗位责任制:各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都要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并固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具体事宜。要建立疫情报告岗位责任制,并逐级抓好落实。对于违反规定,耽误工作者,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四、疫情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禽种类、月龄、发病数量、死亡数量、同群数量、扑杀数量、临床症状、专家现场诊断初步结果、免疫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负责人。

附件4: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一、疫点:疫点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