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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郑州航空口岸管理的意见

  10.因故取消国际航班,机场管理部门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各联检单位。国际航班因天气或其他原因在郑州机场临时停降时,民航运输部门应及时将航班的详细情况通知省政府口岸办及各联检单位。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通知而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规范国际航班出境查验工作
  11.出境旅客查验应在飞机起飞前1小时30分钟准时开始,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在开检前10分钟到达口岸工作现场,各单位到岗时间以签到时间为准。签到工作由航空口岸组长单位负责,任何单位不得由其他单位人员代签。省政府口岸办将不定期对上岗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12.出境飞机应在飞机起飞前30分钟停止查验。若遇有特殊情况,应本着安全正点、方便旅客的原则,由航空口岸联检组长单位商其他单位灵活掌握。
  13.关于出境飞机的清舱工作,客舱应于飞机起飞30分钟前完成,需要提前完成的,航空公司应于飞机舱内卫生清扫、备餐等起飞前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及时通知各联检单位清舱;各联检单位接值机通知后,清舱人员应立即前往并迅速完成清舱工作,以保证旅客及时登机。货舱应于飞机装货之前进行。清舱完毕后,即可允许旅客登机,装载行李货物。除本机旅客、机组人员和机组交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登机。遇有特殊情况需登机者,须经边防部门同意,对未经允许擅自登机者,由边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14.旅游出入郑州航空口岸,应接受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工作由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安全检查站严格按照民航有关安全检查规定执行。
  15.航空公司在办理完乘机手续后,应及时将申报单报各联检单位,经各单位签字盖章后,飞机即可关闭舱门离港。
  五、规范国际航班入境查验工作
  16.各联检单位工作人员应在入境飞机抵达前30分钟到达现场,并及时进入各自岗位。各单位到达时间以签到时间为准,不得出现旅客等工作人员的现象。
  17.机场管理部门应指示出入境飞机停靠在国际厅附近,尽可能避免国内旅客与国际旅客交叉;遇有不可避免的同时停机现象,应及早通知联检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国际旅客漏检漏控问题。
  18.国际航班在每次入境前由机组乘务人员向旅客宣传我国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等单位的现行规定,并请旅客填好健康申明卡、入境登记卡、海关申报单,旅客不明白或不会填写的,应及时解释清楚并帮助填写,以加快旅客下飞机后入境手续的办理速度。
  19.入境飞机到达后,联检单位应及时等候在客舱前门收取机组人员递交的有关单证卡。经各联检单位同意后方能下客。旅客下机后,联检单位登机清舱查验,除检疫人员外,在飞机上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在联检期间,其他单位任何人员不得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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