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各地要在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教室内部设施条件,确保2004年前在所有农村中小学教室配齐符合标准的课桌、板凳、讲台和照明设备。抓紧完善学校后勤服务及卫生设施,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尽快改善校园环境卫生状况。重视加强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教育设施建设,配备与新课程标准相适应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并充分向学生开放。鼓励各地乡镇中心小学建立中心实验室、图书馆等,辐射周边学校。
(九)积极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以多种形式逐步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小学配齐计算机房,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和高中建有多媒体网络教室,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校园网。农村中小学要按规定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提高信息技术与各门学科教学的整合水平,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统筹规划城乡一体的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抓好农村学校信息网络管理,提供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
四、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十)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苏北及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切实搞好“普九巩固提高的规划和部署,加快改造薄弱学校,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特别是初中生辍学,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形成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苏南及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各地要通过挖潜扩招、初高中分设、扩建初中等多种形式,确保初中学龄人口高峰期入学需求。
(十一)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各地要加强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积极培植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发展。到2007年,全省50%的农村普通高中达到省优质高中建设标准,优质高中招生规模占高中招生总数的80%。充分挖掘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的重点高中的潜力,努力扩大办学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跨地区招生,满足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重视并扶持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重点建设好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积极发展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逐步构建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幼儿教育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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