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
“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4]3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青海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于我省实现富民强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全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我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研究和编制“十一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抓住未来二十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迎接挑战,加快发展;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围绕“消除贫困、富民强省”和“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两大历史性任务,贯彻“五个统筹”,做到“五个坚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编制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按照保持和发展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势头,保持和发展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提高、不断得到实惠的势头,保持和发展全省社会稳定、各族人民团结和谐、积极奋进的势头的总体要求来编制规划。同时要把握以下要求:
(一)加强研究,理清发展思路。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研究。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研究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开放的视野审视发展中的问题。要抓主要矛盾,抓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既要体现国家利益,也要反映公众利益;编制规划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实施规划不仅要靠政府组织协调,更要靠社会各界参与规划、认知规划,才能协调利益、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才能把规划目标转化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