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整改意见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4]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3年9月22日—27日,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执法检查组到东方、乐东、三亚、定安、海口等市、县对《水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省水务局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整改意见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水务局要对《方案》的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二00四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执法检查组整改意见的方案
(省水务局 2004年2月)
2003年9月22日—2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东方、乐东、三亚、定安、海口等市、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当前我省贯彻执行《水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了切实抓好各项整改意见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水污染问题
检查组这次重点检查东方市大广坝水库、三亚市赤田水库、定安县南扶水库、南渡江定城段、海口市南渡江龙塘水源地。除赤田水库、南扶水库周边污染治理、污水排放处理较好外,其它水源地的水质都不同程度受到威胁。
(一)大广坝水库。
大广坝水库污染主要受上游乐东黎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乐东县)县城抱由镇生活、医疗污水的影响。在大广坝水库建库时,虽然投资893万元在抱由镇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并配套部分管道收集一定区域污水,但由于污水处理厂缺乏运行费用及大部分污水管道不配套,造成该厂闲置,至今仍有大量生活污水和县医院的医疗污水直接进入大广坝水库。
(二)南渡江定城段。
定安县医院已投资18万元对医疗污水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但县城生活污水一部分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南渡江,另一部分经氧化塘、生物吸附等简单处理后排放到南渡江,对下游水质造成一定程度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