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文化局局长担任,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我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协调、督导、检查。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主要整治以电脑学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的行为。
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会同公安机关负责查处并予以取缔。对文化行政部门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黑网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查处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
通信管理机构要按照职责配合做好对黑网吧的查处取缔工作,并根据文化、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提供的擅自设立网吧经营场所的名单或经营者的资料,责成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停止接入服务。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网吧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坚决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给予停业整顿处罚;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吊销《重庆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的,根据职责予以查处;通信管理机构应根据文化、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提供的对网吧予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的通知文书,责成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暂停或终止接入服务。
为加强网吧的安全管理,目前我市已采取实名刷卡上网管理措施,公安机关要切实监督网吧予以认真落实,发挥好制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技术措施辅助作用。对网吧未使用实名刷卡上网或使用循环上网卡的行为,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依据各自的职责从严予以查处。
(三)公安机关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网吧做好上网日志留存(60天以上)和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擅自卸载或删除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的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