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加快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开发,加强专业化网络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以省为主,市、县为辅的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开发体系,有计划地开发和制作符合课程改革精神、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教师需求的课程资源。根据农村教育需要,建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征集、遴选、认证制度。力争到2005年,基本建成适应我省农村实际需要的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中心。建立中小学网络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制度。各级教育技术机构和人员要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和学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络持续正常运行。
八、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全省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0、建立健全农村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村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教育发展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农村学校指导工作,主动为农村教育办实事。市长、县长、乡(镇)长是本地农村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领导责任、工作措施和经费投入“四到位”。
31、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把农村教育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来抓。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农村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按照教育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提供应有的资金支持。农业、科技、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继续大力支持农村教育工作。
32、建立健全农村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省、市人民政府将县级农村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把农村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作为上级政府考核下级政府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33、建立健全对县级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以贯彻落实“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为重点,坚持督政、督教、督学相结合。建立和实行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每三年评估一次,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开展对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情况的督导评估,对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教育发展水平以及自身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积极开展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