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终身教育体系。要把提高教师素质作为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
教师法》,全面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等级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考试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职、聘任再培训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研训一体化”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到2007年,农村小学具有专科学历的教师达到50%以上,初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达到40%以上,高中阶段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到2010年,农村小学具有专科学历的教师达到80%以上,初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达到60%以上,高中阶段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县级政府要按规定将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在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县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要抓好教师素质提高的各项具体工作,依托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和河北省远程教育系统,建立覆盖全县中小学的远程教师教育体系,利用高等师范院校和城市教育资源,开展教师校本培训和集中培训。在“普九”复查中强化对教师研训工作的督导检查。
七、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
27、全面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全省每所农村初中要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并通过卫星数据接收站或互联网与河北远程教育网联网;每所农村小学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和一个卫星数据接收站,并与河北远程教育网联网;每个农村小学教学点要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
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要坚持以地方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省、市、县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28、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要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积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要与农村各类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课程改革、教师继续教育、加强学校管理相结合;与“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河北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开放学校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到学校收看文化科技知识、农业市场信息、卫生科普知识及党员教育资源,切实将农村学校办成当地的文化科技中心、信息传播中心、卫生知识普及中心和党员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