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关于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职责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字〔2004〕2号)精神,加强监管企业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今年选择10户左右省属企业进行公开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试点。
按照《河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冀国资〔2004〕1号),全面实施经营者业绩考核,推进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所出资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合企业特点并在管理体制、激励方式和激励水平上与市场机制接轨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加快企业内部改革步伐,深化用工、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分配能高能低。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基本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措施和方法。
重视加强企业管理,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把握产品发展方向,健全标准化体系,降低企业成本,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
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抓紧各设区市国资监管机构的组建和运转,认真落实《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抓紧出台《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国资监管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享有的各项经营自主权利,切实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和企业投资风险监控体系,规范国有资本收入,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控制投资风险。
加快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核实企业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摸清“底数”。对国有资产拟大部分或全部退出的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离任审计。
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探索新时期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