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对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审批项目特别是收费项目进行全面复查、重新审核。结合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轻社会负担。
(八)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针对干部职工队伍和行风建设的实际状况,选择一两个突出问题,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要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切实解决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以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带头、指导和监管作用,认真落实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制,抓机关带基层,建立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促进部门和行业的风气明显好转。
(九)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省、市、县三级联动,在全省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组织对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进行“行风评议回头查”以及乡镇、社区基层站所行风评议活动。推广“万人评公务”的做法,创新评议方法,提高评议质量和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纠风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继续发挥纠风专项治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省教育、卫生、农业、治理公路“三乱”、宣传、财政、纠风、直纪工委(省直监察专员办)等部门,要分别对牵头负责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和复查审核审批收费项目、治理报刊发行中不正之风、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负起责任,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和行业都要把纠风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制定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