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农畜产品基地建设是产业化的基础。要围绕六大主导产业的开发,继续加大农畜产品基地建设规模,按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努力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各旗县区要因地制宜,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建立各具特色的商品生产基地。要加强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为全市农业生产提供科技示范作用。
3、建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不断壮大农民经济人队伍。紧紧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发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他中介组织,通过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民经济人,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生产资料、产品流通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和抗御市场风险、生产风险能力,发挥其在农产、市场、龙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到2005年组建48个专业合作社、完善提高330个乡村级综合服务社。
4、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扶持。一是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好重点龙头企业农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多项优惠政策。二是优化招商引资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为产业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各旗县区的经济园区建设,要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统筹规划,鼓励龙头企业进入园区,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三是拓宽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扶持,同时,各涉农部门和金融部门也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项目的资金投入。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我市地处北方内陆,十年九早、年年春早的气候特点,决定了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田基础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目前我市水浇地面积只占耕地面积的31.3%,因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水浇地面积,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直接关系着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六个100万”工程建设。
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要按照开源与节流并重,抗旱与防汛并举的方针,做好“三水”文章,努力增加有效灌溉面积,突出发展节水灌溉面积。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调度和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生态建设要继续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造林恢复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完成人工造林任务,不断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的同时,采取封山育林、全面禁牧的办法恢复植被。生态建设要与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农民增收和实现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要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发展柠条、红柳、无刺大果沙棘等原料基地,促进林产品深加工。实现林业的产业化经营,认真落实承包到户和补助到户的政策,做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五)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动农村人,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推进农村城镇化,核心在于经济发展,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会推进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和水平的提升。推进城镇化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把推进城镇化进程与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发展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发展。通过产业化和乡镇企业发展,为小城镇建设提供经济基础和承载力。以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建设,通过发挥城镇的集聚效应促进资本与资源对接,构建城市与城镇、城镇与乡村之间的商品链,带动二、三产业发展,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收入。二是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要以城镇为载体,扩建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或交易中心,使之成为辐射力较强的农产品集散地。三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把工业园区作为拉动城镇经济增长的“助推器”。四是加大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切实解决农民进城后的医疗、子女上学、就业,特别是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等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五是把小城镇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和移民工程有机结合起来,走减人增效的发展路子。到2007年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6万人,每年向二、三产业转移5万人。六是要加强剩余劳动力劳务输出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组织服务网络,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形成教育部门抓职业培训,农牧业部门抓培训对象,劳动保障部门抓市场信息,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收集各类用工信息,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准确的劳务信息。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搞好农民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累质,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就业竞争并最终向城镇及二、三产业转移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