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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0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0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琼办发[2004]2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省委、省政府200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紧抓好,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为民办实事事项的落实。

                             2004年2月6日

            省委、省政府200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

  一、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率1个百分点,减轻农民负担3亿元。(牵头单位: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地税局)
  二、全年新增就业岗位7.4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万人。在做好原有城市低保工作基础上,开展农垦系统5万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牵头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垦总局、省工商局、省地税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三、高标准整治基本农田15万亩,新建桥、涵、闸等配套设施4.8万个。全面完成全省农网二期改造工程,使全省农村低压电网改造覆盖率达95%。(责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
  四、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举办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讲座2000期,赠送农业实用技术书籍和资料40万份,培训农民70万人次;培训渔业适用技术8.5万人次,渔民转产转业就业培训2000人次;建立农业科技服务“110”和星火信息化服务点20个。向农村送戏800场,送电影1000场,送书200万册;通过“汽车流动扶贫医院”免费诊疗贫困病人1万人次。(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厅)
  五、投入8450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校D级危房13万平方米。投入410万元,从全省720个贫困村中招收400名学员,举办“小康班”;在民族贫困地区招收农村青年3000人,举办“9+1”农业职业技术培训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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