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

  建设“平安山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立足于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着眼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政府对稳定工作的领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逐步建立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心情舒畅地投身现代化建设。
  通过开展“平安山东”建设活动,到2005年,全省90%的城乡基层单位常年不发生刑事犯罪案件,80%的县市区不发生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恶性案件、重大恶性治安事件、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普法教育广泛开展,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全省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投资兴业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三、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进一步完善严打斗争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和毒品犯罪,切实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惩办与教育相结合,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因地制宜地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坚决遏制经济犯罪的高发态势。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对敌斗争,牢牢把握斗争的主动权。进一步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反恐怖斗争,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应对能力。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社会治安的实际,确定打击的重点和方式,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加强治安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切实管好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品,堵源截流,防止流入社会。加强交通和消防管理,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把管理、教育、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的人员不漏管、不失控。家庭、学校、社会及各方面紧密结合,积极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各种经济组织的治安管理,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治安管理机制。重视特种行业的治安防范工作。搞好农村、城市公共复杂场所、企事业单位周边、油区、铁路沿线、交通要道、暂住人口聚居区、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等方面治安秩序的集中整治,反复抓,抓反复,直到真正解决问题。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构建点线面结合、专群结合、灵活多样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防范、控制一体化工作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的总体要求,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配套发展。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把社会治安防范与推进城市化、完善社区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推进治安防范社会化,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多种有效形式。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