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根据政府制订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在年初预算中逐年增加安排危房改造经费,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和经常、稳定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保障机制。省根据重新核定的危房改造任务,检查验收后,根据财力可能对县级危房改造工程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负担。县财政通过设立的“农村教育专项资金”专户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同时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实行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解决农村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
1.采取多元化投入模式,为农村高中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通过资金、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学校、个人和金融部门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和信贷资金,改建、扩建现有农村普通高中,撤并地处农村乡镇办学条件差、学生少、师资力量薄弱的完全中学高中部或高中分校,在普通高中资源确实缺少的县(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增加教学设施,扩大办学规模和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解决农村高中入学的瓶颈制约问题。省财政投入的专项资金,重点向财力相对困难的辽西北地区倾斜。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省财政提供贷款贴息补助;对于经济相对困难的地区,省相应增加补助比例,市、县安排资金予以配套。
2.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农业、科技、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统筹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主要用于农村职业骨干示范学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课程教材开发、实用技术培训、师资培训和科技攻关等项目建设支出,资助农村初中教育以后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各级财政要建立财政拨款、专项补助与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就业率等反映办学质量指标相挂钩的经费投入机制。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通过达标验收,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和具有区域特点的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同时支持重点乡镇中学实行“2+2”和“3+1”初等职业教育模式,为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创造条件。市、县要对省拨专项资金相应安排配套经费。
四、建立健全扶困助学机制,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优质教育
各级财政共同筹措资金,专项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等免费义务教育。每学期开学前,市财政安排的免费义务教育专项资金通过“农村教育专项资金”专户缴入省专户,省专户根据核定的贫困学生数和标准分别拨付到市、县专户。省分配的专项经费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负责筹措。免收杂费部分由,市、县专户及时拨付到学校,免收课本费部分由市、县专户于开学前集中支付订书款。省、市、县三级财政负责筹措资金,建立农村高中和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基金,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接受高中和职业教育。
五、落实现代远程教育和师资培训经费,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