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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职业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

  每所农村初级中学建立至少一个学农科研基地,占地30亩以上。鼓励农村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进行课程渗透,实行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双证书制。
  ——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挥和利用职业学校的优势。从现在起,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到2007年底,职业院校毕业生得到学历文凭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面向本科院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到“十五”末期,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完善学生职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农村就业和自主创业,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地或异地就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其中,国家级重点达到95%以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夯实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
  为实现全省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数量与质量的倍增,开展以骨干教师为主的全员培训,以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为重点,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到200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中,本科85%以上,其中国家级重点及省级示范学校研究生占一定比例;基础课、专业课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达到25%以上;双师素质教师达到30%以上。高等职业院校的青年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15%,其中,国家级重点达到35%以上;高级职称比例达到20%,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50%,其中国家级重点达到70%以上。
  ——拓宽渠道,广开门路,优化结构,提高层次。政府综合部门及高、中等职业院校制定工资、职称评定等优惠政策,吸引硕土研究生到校任教;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在目前教育部每年对口在我省招生100余名在职攻读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教师硕士学位的比例,提高教师学历层次。鼓励学历未达标者,通过专升本、自考等学习方式进行学历达标,每年培训约1000人。
  ——加强在职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素质。充分利用省、市两级培训网络,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知识更新的短训,对新增专业课程开发培训,专业素质培训,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时间7至15天。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3至6个月的操作技能培训和参加生产(工作)实践,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到2007年,以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重点普通高校为主,建成8至10个省级中、高等职业学校(院)教师研究生及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以及10个左右职业学校教师实训基地。同时,各市建立完善自己的基地,形成一个覆盖全省职教师资培训的网络,增强实际培训能力。到2007年,在20所高校设立职业教育师资班,培养职业教育专职教师,成为全省职业教育专职教师来源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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