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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加快全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加快
 全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3]9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计委《关于加快全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

            关于加快全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全省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我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实现全省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全省服务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服务业与工农业协调发展。把发展服务业同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同增加劳动力就业结合起来。以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为契机,大力推进服务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以优化结构和促进就业为中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巩固提升传统服务业,扶植壮大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和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以改革开放、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鼓励支持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以沈阳、大连两个中心城市经济区为重点,辐射带动全省服务业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打造辽宁服务业强省。
  (二)主要目标
  到200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预期实现3000亿元,年均增长10%,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41%。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816万人,年均增长3%,占全省从业人员的比重达42%以上。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25%。全省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70亿元,年均增长8%,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0%。
  到2007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实现364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41%。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860万人,年均增长3%,占全省从业人员的42%。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27%。全省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400亿元,年均增长9%,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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