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此类支出不得低于2003年基数。
(四)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政法部门执法办案所必需的经费支出。
(五)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优势农产品的投入,支持优质粮食生产;继续采取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支持实施渔业、畜牧业、特色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倍增计划;足额安排扶贫帮困和双百村开发式扶贫所需资金。涉及农业开发、农民减负、扶贫帮困的市、县配套资金,必须足额安排到位。
(六)增加对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建立壮大县域经济财政贴息资金和对县的以奖代补资金。
(七)足额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农业税政策性减免资金,市、县承担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配套资金和各项配套改革成本性支出必须足额安排,以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目标的实现。
(八)积极推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实行直接补贴农民的有效方式,保证调剂粮食风险金直接用于补贴农民。
(九)增加教育支出。基础教育要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落实省定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加大中小学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解决高中“瓶颈”问题等重点资金投入;职业教育要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支持骨干示范学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师资培训等经费投入;高等教育要支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精品课程建设,继续完善扶困助学的各项措施,增加资金投入,扩大扶困助学覆盖面。教育支出的增量要重点用于农村。
(十)保证科技支出。建立装备制造业和重要原材料工业研发资金,通过补助、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重大成套设备以及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装备制造业的重大研发项目,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共性、基础性、原创性技术的研究开发。
(十一)保证卫生支出。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建立农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疫情监测系统。各市今后新增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解决缺医少药和医疗卫生设施落后的状况。
(十二)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继续压缩非必要的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和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制止兴建楼堂馆所。
(十三)强化诚信意识,履行偿债责任。要将政府负债纳入财政预算和部门综合预算,落实偿债责任,降低政府债务风险。要通过政府债权清收、国有企业转制转让、政府资产处置和支出结构调整等措施,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确属当年应由政府偿还的确定性负债,应在支出预算中予以安排,以保证按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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