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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省本级预算及全省预算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省本级
 预算及全省预算的通知
 (辽政发[2003]4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4年是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关键和重要的一年。世界经济回升、结构调整加快,给我省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开始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为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重大的机遇。但是,全省经济运行中也面临着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加之当年需要落实财政减收增支的政策较多,增加了预算安排的难度。从财政收入方面看,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主要是:实施中央关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就业再就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等税收扶持政策,以及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政策等。从财政支出方面看,需要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增多,主要体现为保稳定、保运转、保安全、保改革、保重点等方面的支出。为依法、有效地安排好2004年省本级和全省财政收支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3]25号)精神,现就编制2004年省本级及全省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根据对2004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200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发[2003]11号文件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的各项财税政策,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积极支持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支持教育科技等社会事业发展;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政府财力资源,集中资金保证三农、教育、科技和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就业再就业、社保、经济转型、辽西北开发、采煤沉陷区治理、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减轻企业人员和债务负担、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确保公教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按政策足额发放;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推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整顿财经秩序,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2004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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