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六)加强体制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力度,鼓励非公有经济参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制定处理不良债务和职工社保欠账等有关问题的方案,妥善处理人员分流和职工安置问题。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2、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完善土地征用办法、补偿标准和补偿机制,依法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取消除烟草税以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率;建立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有效机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三分之一用于粮食直接补贴。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3、加快要素市场改革。积极推进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扩大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抓紧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研究出台我省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以长沙为中心的区域产权交易市场。
  (七)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加速城镇化进程
  1、以长株潭城市群发展为龙头,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抓紧实施世行长株潭1.5亿美元城市发展等项目。把推进产业集群化作为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核心,做大做强交通与机电设备制造、食品医药、IT设备制造、文化四大产业集群。加大对“一点一线”地区及其他市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研究解决省际边界公路建设问题,促进省际边界经济发展。
  2、以湘西开发为重点,加大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力度。计划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4亿元,实现20万人解决温饱和越过低收入线。以自治州为扶贫攻坚主战场,统筹规划大湘西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城镇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20个国扶县和18个省扶县的基本农田、小型水利、乡村公路、教育卫生事业的投入。妥善解决库区、移民区、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
  3、以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乡镇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合理集聚。着力解决进城农民住房、子女义务教育等问题。抓好5个小城镇综合开发示范项目。
  (八)高度关注民情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1、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计划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尽可能多地吸收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并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措施。努力增加城镇中低收入者收入,完善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强化税收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2、积极拓宽就业和再就业渠道。计划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5万人。积极稳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再就业专项资金。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施对困难群体、失地农民的就业援助。统筹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