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致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经济增长空间不断拓宽。坚持以开放促发展,深洽会等重大招商活动成效明显,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4.9亿美元,增长44.4%;引进内资335亿元,增长110.8%。完成出口21.5亿美元,增长19.5%。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劳务经济的决定,新增私营企业户数增长48.4%,注册资本金增长56.4%;外出务工人员达1199万人,增加72万人,劳务总收入539亿元,增长8%。
(三)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始终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有力拉动。全力争取国家支持。大力推进银企合作,召开了全省首次银企合作洽谈会,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共建开发性金融机制合作协议。金融机构新增贷款589亿元,资本市场直接融资57.7亿元。非国有投资增长24%,占全社会投资比重提高到55%。加大衡枣高速、洛湛铁路、涟钢薄板、鲤鱼江电厂、长江干堤加固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力度,新增高速公路216公里、新增发电机组194万千瓦,新建、加高加固堤防751公里。消费结构升级步伐加快,住房、汽车、通信等新的消费热点正在形成。
(四)强化规划和政策引导,推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继续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出台了《
湖南省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建设保护办法》,启动了世行贷款项目前期工作。三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8%。加强以湘西开发为重点的扶贫攻坚,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1.6亿元,20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和越过年人均900元低收入线。积极引导其他地区发展各具特色的地区经济。
(五)实施科教兴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加重视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改造中小学危房120万平方米,普通高校招生增长22.6%。积极发展科技事业,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名列前茅。加快社会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工程全面启动。优质高速建设体育场馆,成功举办了第五届城市运动会。加强国土保护和环境治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12052公顷,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9072公顷;完成造林面积61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7平方公里,新建沼气池17万个。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自然增长4.95‰。
(六)关于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74.2元,实际增长8.8%,农民人均纯收入2532.9元,实际增长4.7%。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月均147万城镇居民获得最低生活保障,62万农村特困户纳入生活救助范围。筹集救灾资金3.33亿元,完成90%以上的灾民倒房重建。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