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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1、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提出近期和长远的目标任务。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深入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学习型省级机关活动的开展,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上党课、报告会以及组织轮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队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增强对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改进作风。
  2、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查找问题。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主要依靠各部门各单位自身力量解决存在问题。要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查找本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敞开大门,走出机关,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服务对象中去,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建立健全听取意见网络、设立监督点、公布投诉电话等开工,畅通意见征集渠道。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要利用部门之间比较了解情况的有利条件,鼓励部门之间以适当的形式互相提意见和建议,并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征集改进作风合理化建议活动。要通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查找不足和差距,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3、落实 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整改的效果是检验省级机关作风建设成效的标志。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重在行动,重在实效。要把整改方案、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有关责任人及时公布,实行阳光操作。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需要有关方面协商解决的,要主动协商合力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要把整改过程作为建立和完善制度的过程,建立健全加强和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
  4、搞好群众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必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把受群余监督、请人民评判方案,对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作风建设和整改情况进行评议。既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又要听取一般干部群众的意见;既要听取机关内部的意见,又要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的意见。要努力扩大基层和群众对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参与程度,把基层和广大群众的评议作为重要依据,并把它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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