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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3、加强岗位聘后管理,完善岗位考核制度。对各类岗位都要根据不同的岗位目标职责,确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并尽可能量化的业绩考核指标。要将考核作为聘后管理的重要措施,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监督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收入分配、奖惩的主要依据。
  14、加强岗位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各级广播影视事业单位都要按照岗位要求,制定和落实岗位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制度。通过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在岗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促进知识更新和技术创新。要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岗位培训的工作格局。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不断创新的原则。要将各类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的情况作为任用、晋级考核的依据之一,列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条件。各单位要为职工学习提供有利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相结合,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三、建立符合我省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特点的分配制度
  15、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经费合法、标准合理和发放透明的原则。内部收入分配方案的设计要着眼于有效保证任务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吸纳人才和稳定人才,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广播影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6、结合经费自给率和财政支持强度,对不同类型的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收入分配形式和管理办法。对事业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可试行工资总额包干的管理办法,允许将单位创收中规定可分配部分,纳入单位内部分配;对国家财政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可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的基础上,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从创收中提取一定经费,用于搞活单位内部分配;对有条件的、经费完全自给的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经批准可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自主制定内部分配办法;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执行企业的分配制度。
  17、积极探索建立按岗定酬与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相结合、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分配办法,岗变薪变。岗酬设计要向重要岗位和艰苦岗位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人质倾斜。岗位工资应以岗位的责任轻重、艰苦程度、工作量大小和技术含量高低等作为确定岗位工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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