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实行聘用制,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用人制度改革
  8.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改革固定用人制度,破除职务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权利义务和聘用期限,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和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受法律保护的人事劳动关系。要按照聘用合同规定,在聘期内双方履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自愿的原则续聘或解聘。要按照国家和省里出台的社会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按照“新人新办法”原则,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对新进人员原则上进行公开招聘并实行人事代理。
  9.实行“分类管理”制度。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坚持教师职务聘任制与教师资格制度相结合,从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教师。淡化“身份”评审,强化岗位聘任。允许高校在定编制、定岗位、定职责的基础上,按照结构比例,实行专业技术职称“只聘不评”制度。要确定注重实绩选人用人的理念,不能只看学历和学位,更要看实际水平和能力,有真才实学,对学校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可以破格聘用。
  高等学校在管理人员中实行教育职员制度。教育职员实行聘任制。教育职员制度先在部分高等学校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完善办法后逐步推行。建立和完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招聘和合同管理制度。
  10.建立教学、科研、管理关键岗位制度。除省政府设立的特聘教授岗位外,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不同特点,设置不同比例的教学、科研、管理关键岗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和遴选国内外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才到高等学校任教、工作,努力形成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
  11.建立人才流通机制,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改革教师队伍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相对稳定的业务骨干和出入有序的流动人员相结合、以教师为主的高等学校人才资源,开发机制。鼓励高等学校在校际之间互聘、联聘教师,使单位人变为系统人,最终成为社会人。高等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优秀高级专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延聘,也可以向社会聘任兼职教师,返聘学校办学急需但已退休的高级专家,还可以聘请在学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助管,以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实现区域内的校际以及高等学校与社会之间的人才资源共享,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12.逐步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增强办学活力。可试行重点学科带头人负责制,确立重点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负责学科内的学科梯队和师资队伍建设,拥有学科建设范围内的人财物管理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