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发[200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二月二日
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证
行政许可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促进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
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行政许可法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所确立的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贯彻
行政许可法的领导,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提高对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重要意义的认识
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充分认识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贯彻实施这部法律,作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