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皖政[2003]10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如下决定。
一、确立农村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明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1.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是推进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学习型社会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要手段;是实现教育公平和体现社会公正的重要方面。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教兴皖战略的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将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发展。
2.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到2007年,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地区要实现高水平、高质量的“普九”目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其他地区要加大力度,巩固“两基”成果,争取2010年全省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中央、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乡镇各级财政合理分担投入的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校舍安全、正常运转得到切实保障,各级政府的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进展,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基本完成。建立和健全扶持农村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合理比例。建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的有效工作机制。
3.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实施“两基”巩固提高工程。加快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消除现有危房。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重点加强农村初中建设。到2007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阶段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降低到3%以下;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以扫除妇女文盲为重点,将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4%以下。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基本配齐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基本实现“校校通”。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