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
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3]102号 2003年12月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扶贫资金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扶贫规划的顺利实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
今年,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和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对省本级、9个设区市、50个国定贫困县2001、2002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的投入、分配、管理及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用款部门、单位483个,审计扶贫项目1392个,审计资金总额33.19亿元,查出各类违规金额3.34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10.06%。
从审计情况看,各级政府、农业银行、扶贫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对扶贫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31个市、县、区财政欠配套资金5837.4万元,18个市、县滞留、欠拨项目资金6343.72万元。
二是26个市、县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1445.14万元,个别主管部门擅自变更调整项目内容和投资计划9490.56万元。
三是12个县擅自计提、收取费用和虚列支出685.16万元。
四是部分财政扶贫资金,未纳入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使用。个别县未按规定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有的县还存在违规兑现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61.64万元。
五是汉阴等11个县农行将已到期、逾期的扶贫贴息贷款3945.03万元以贷还贷;洋县等13个县农行及贷款户将2816.74万元用于非扶贫项目;佳县农行所属两个营业所虚报扶贫贷款支出800万元;子洲、麟游县农行少发放扶贫贴息贷款594.7万元;一些县农行还存在着预扣保证金、多收贷款利息以及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扶贫贷款等问题,涉及金额324.25万元。
此外,42个县农行扶贫贷款发放还存在贷款回收难的问题。截止2003年3月底,在发放的35.75亿元贷款中,四级分类不良贷款有13.64亿元,占到贷款总额的38%;五级分类不良贷款有17.48亿元,占到贷款总额的49%。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影响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影响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