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要尽快改变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抓住当前国家重点加强西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救治、急救网络、疫情报告信息系统和我省实施的健康工程等机遇,落实配套经费,合理规划,精心施工,在“十五”期间,使县、乡、村三级卫生网做到人员、房屋、设备三配套,提高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认真做好农村预防保健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妇幼保健。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2005年以乡镇为单位达到85%以上,保持无脊灰状态,控制麻疹、乙肝等常见传染病;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做到安全注射,整顿规范采供血,严格控制艾滋病传播蔓延;做好灭鼠和疫苗接种,控制流行性出血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治愈率,降低发病率;改水改灶,补碘补硒,有效控制氟中毒、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
积极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县为单位、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省上重点抓好镇安、彬县和洛川3个县的试点工作,其他县也要积极做好宣传、基础调研、方案制定等准备工作。到2005年,全省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到2010年达到80%以上。各级政府按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给予补助。民政部门要尽快建立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和医疗救助制度。
切实落实政府责任,确保农村卫生投入。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设立农村卫生专项业务经费和农村卫生基本建设资金,确保每年从新增财力中拿出10%用于卫生事业发展,从非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中拿出10%用于卫生事业基本建设;县级财政要全额预算乡镇卫生院院长和防疫、妇幼专干的工资,并按陕北100%、陕南80%、关中60%的标准落实其他卫生人员的人头经费。今年完成乡镇卫生院上划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任务后,乡镇卫生院的经费要全部上划到县财政管理。
各级要高度重视农村“非典”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巩固“非典”防治的各项措施,重点抓好对返乡农民工的管理。对从疫病流行地区返乡的民工要坚持做好登记,每日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的,及时送县医院发热门诊,严防疫情输入和蔓延。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