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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从教师超编的川区市、县(区)选拔教师对口支援南部山区基层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
 从教师超编的川区市、县(区)选派教师对口支援南部
 山区基层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199号 2003年10月1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从教师超编的川区市、县(区)选派教师对口支援南部山区基层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03—2005学年支教教师选派名额计划表(略)
     2.支教教师登记表(略)

          关于从教师超编的川区市、县(区)选派教师对口
            支援南部山区基层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自治区教育厅 2003年10月)

  为了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改善南部山区基础教育相对落后的局面,自治区决定从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三学年,每年从教师超编的川区市、县(区)选派1000名教师到南部山区八县(区)和红寺堡开发区中小学开展支教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把支教工作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科教兴宁”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推动南部山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从2003年秋季新学年开始,自治区每学年从教师超编的川区市、县(区)选派1000名教师到南部山区八县(区)和红寺堡开发区的农村中小学开展定期支教活动。通过教师支教活动,加快推进山区八县(区)和红寺堡开发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切实改变山区教育的落后面貌。此项活动期限暂定为三学年(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
  三、实施办法
  (一)银川市直学校、银川西夏区对口支援西吉县;银川兴庆区、贺兰县对口支援海原县;银川金凤区、永宁县对口支援泾源县;石嘴山市直学校、大武口区对口支援原州区;石嘴山区、平罗县对口支援彭阳县,吴忠市直学校、青铜峡市对口支援隆德县;中宁县、中卫县对口支援同心县;灵武市、利通区对口支援盐池县;惠农县对口支援红寺堡开发区。
  (二)各支援市、县(区)每学年根据自治区分配的名额,选派教师到对口受援县开展支教活动,每期为一学年,定期轮换。支教方式以任教为主,并根据所在农村中小学实际,通过上示范课、个别辅导、举办讲座、巡回讲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培训,协助学区和学校开展教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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