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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

  (二十三)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要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使我省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作为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当地重点建设项目,予以优先保证。各级政府要设立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专项资金,并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配套比例用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省设立的现代远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工程建设。
  (二十四)建立农村教育资源信息库。要在统筹规划、统一立项、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下进行,体现各自特点,避免重复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体系,有计划地开发符合课程改革精神、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教学需求的、多层次的农村教育教学资源。建立农村教育信息资源征集、遴选、认证制度。到2010年,基本建成适应我省农村各级各类教育实际需要的开放式教育资源信息库。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
  (二十五)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教育,正视农村教育整体薄弱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增强抓好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摆正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建立并实行保证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领导责任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农村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对有关教育经费政策执行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检查、审计。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尊师重教,求真务实,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主动为农村教育办实事。
  (二十六)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农业、科技、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项目规划、统筹基地建设、统筹经费使用,统筹人员调度、统筹人才培养标准和考试考核。整合农业、教育、科技的力量,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形成合力,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建立“农科教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农科教结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七)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督导评估力度。强化“督政”,深化“督学”,把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投入、教师工资发放、控制学生辍学和为“三农”服务情况作为督导评估的重点。完善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实行督导结果向有关干部主管部门报告制度,完善督导通报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加大城市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城市对口支援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开展城市中小学校对口支援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活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要在科技项目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为农村学校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重要作用,对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咨询,提供理论支持。加强教育系统科教兴农专家组服务网络、设施和基地建设,为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技术、信息、项目等方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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