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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封闭管理试运行暂行规定

  (二)星村村及山北景区内(含柘洋村)居民生产、生活自用车和公交车可凭区域通行证,不限时出入前兰卡口--江墩桥卡口--漫水桥卡口--黄柏卡口路段。
  (三)管理区内经营人员自用车,在游览高峰时段不得进入全封闭管理区。
  第十六条 入住管理区内各宾馆(酒店)旅游者的自带车辆,凭景区管委会核发的临时通行证通行,车辆应停放在宾馆(酒店)停车场。
  第十七条 进入武夷宫、兰汤区域接待的车辆须办理通行证后通行,车辆应停放在各宾馆(酒店)停车场。
  第十八条 因农事活动使用车辆及雇工需进入管理区的,由业主在主次路口或卡口登记,办理临时通行证后进出。

第五章 票务管理

  第十九条 景区实行封闭管理后,景区游览票分为A种票和B种票。A种票含景区门票、环保交通车票和竹筏游览票;B种票含景区门票和环保交通车票。任何人员均须凭有效证件或景区游览票方可进入管理区。
  第二十条 景区管委会应对现役军人、离休干部、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儿童及本市市民到景区游览实行优惠。

第六章 违章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无证、无票进入管理区的,以公务、接待、探亲等手段协助旅游者逃票谋取利益或利用景区管委会给予的便利谋取利益、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由景区管委会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违反管理区管理规定,扰乱景区旅游秩序的,由市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景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景区管委会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景区管委会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规则,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由景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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