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网监处是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传播有害垃圾电子邮件活动的打击和防范,指导、督促存在安全漏洞的电子邮件服务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反垃圾电子邮件措施,建立电子邮件信息内容安全防范控制的日常工作机制。
(二)市通信管理局要对利用公共通信网络提供公共电子邮件服务的运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推行行业自律,依法查处不落实安全措施的电子邮件服务单位。
(三)市教育局要督促提供电子邮件服务的学校进行自查,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垃圾电子邮件防范措施。
(四)市政府新闻办要对提供电子邮件服务的新闻网站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其落实反垃圾电子邮件措施,并发动新闻媒体、网站开展反垃圾电子邮件宣传工作。
五、工作步骤及实施措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4日—3月初)
1.市公安局网监处和通信管理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备案资料,争取各接入服务提供单位以及电子邮件系统开发和销售单位支持,全面掌握本地的网络地址段,摸清本地提供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站,提供内部电子邮件服务的单位以及设置了电子邮件服务的联网主机的情况,包括服务对象(对内、对外)、服务器域名、服务器IP地址,操作系统号与补丁号等;
2.市公安局网监处要利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组织开发的电子邮件漏洞检测工具和电子邮件系统检测工具,对我市所有的IP地址段进行扫描检测,统计出我市提供电子邮件服务的单位数量和存在安全漏洞的邮件服务器数量;
3.市政府新闻办要发动新闻媒体、网站开展反垃圾电子邮件宣传工作,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向社会介绍垃圾电子邮件的危害,宣传垃圾电子邮件专项治理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通信利益、保障电子邮件服务正常运营秩序和维护网络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二)整治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按照《专项治理工作垃圾电子邮件清理规范》要求,对我市电子邮件服务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指导存在安全漏洞的单位限期整改,对无能力自行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单位,督促其限期安装经依法检测符合规范要求的设备。
2.检测设置电子邮件服务的联网主机安全情况,督促、指导使用单位及时关闭匿名转发功能,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3.依法查处利用垃圾电子邮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和传播反动、淫秽色情、赌博以及计算机病毒等有害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