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
深圳市2004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4年3月22日 深府[2004]47号)
市监察局关于《深圳市2004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2004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深圳市监察局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
2004年,我市行政监察工作总的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全面开展政令检查、效能监察、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等各项工作,促进政风建设,推进特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思想观念,在制定政策和依法行政过程中,始终把是否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耍威风、搞特权,劳民伤财、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二)狠抓落实,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四个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违纪违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防止和纠正城市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侵害居民利益问题;防止和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有关政策规定,造成下岗职工安置不当的问题,查处恶意或故意拖欠职工基本生活费、安置费等行为;防止和纠正拖欠和克扣劳务工工资问题。
(三)加大力度,抓好四项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违反“一费制”和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坚决纠治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创建无公路“三乱”城市。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