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破产企业的中央两税基数、增值税25%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固定补助,按生产计划增加企业税收收入归属,分别由省、市、县级财政负担。年终统算时,省财政按增加的生产计划平均每万箱应负担的税收收入计算的关闭破产企业税收收入基数,分配到生产计划增加企业税收归属地政府,从生产计划增加企业实现入库的税收收入中划转,同时相应调减受益的当地政府财政中央两税完成数,并按此计算税收返还额;省财政按生产计划增加的企业税收入库级次,将受益政府财政应负担的破产企业增值税25%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基数固定补助给关闭破产企业所在地政府。
(二)兼并重组企业收入转移结算
兼并重组政策实施后,年终统算时,兼并重组企业税收在负担关闭破产企业税收收入基数后,再进行企业集团内各生产点(分厂,下同)税收分配结算。集团公司内各生产点所在地政府财政应得的中央两税返还、增值税25%(指漯河市,下同)部分,按照集团公司成立前各企业中央两税收入基数、增值税25%部分所占份额,乘以集团公司当年缴纳的中央两税总量、增值税25%部分,扣除应负担的关闭破产企业中央两税基数、增值税25%部分后计算确定。集团公司内各生产点所在地政府应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集团公司成立前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基数所占份额,乘以集团公司当年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量、扣除应负担的破产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基数后计算确定。
按上述办法计算的中央两税应得额高于实际入库额的,省财政在计算税收返还额时相应调增其中央两税完成数,中央两税应得额低于实际入库额的,相应调减其中央两税完成数;增值税25%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得额高于实际入库额的,省财政在办理年终结算时,对生产点所在地政府财政专项补助,应得额低于实际入库额的由生产点所在地政府财政专项上解。
四、关于企业卷烟产量生产计划调配问题
为确保卷烟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后卷烟生产量的稳定增长,实现卷烟企业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工作目标,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全省卷烟生产计划调配的监管。卷烟企业重组后,全省卷烟产量不得低于2002年的产量。省烟草公司要将关闭破产企业2002年的产量全部分配到目前保留的卷烟企业。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将我省的卷烟计划产量指标进行省际间有偿调剂,以维护我省卷烟企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