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通知
(浙政办函[2003]8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3]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设统一的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由国家广域政务内网的接入网、省政务内网和省政务外网构成。国家广域政务内网与省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之间物理隔离,省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国家广域政务内网接入网的建设按国家有关要求确定;本次主要是在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基础的前提下,建设与整合统一的省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及网络安全平台。
二、联网范围。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连接各市及省级有关单位。省政务内网是党政机关的办公专网,其接入范围暂按省委办公厅机要局联网范围确定。省政务外网是业务部门的政务专网,凡不需要在政务内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可接入政务外网。省政务外网设立国际互联网统一出口,接入外网的各单位通过统一出口访问国际互联网;因工作需要保留国际互联网出口的单位,其出口网络必须与省政务外网物理隔离。各市的政务外网也应分别设立国际互联网统一出口,通过当地统一出口访问国际互联网。
三、连接方式。按网络性质分为内网联网单位和外网联网单位。同时接入内网、外网的单位,内部必须建立物理隔离的两套网络。各内网联网单位的内部连接范围应包括单位领导、办公室(批示管理、机要收发)等;按接入方式分为SDH光纤接入、帧中继专线接入、PSTN拨号接入三类用户;按接入层次分为直接接入和间接接入。间接接入指厅局下属单位通过厅局接入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四、时间安排。请各直接接入单位在12月12日前将联系人、联系电话、详细联网地址(具体到房间,例如省政府办公厅的联网地址为杭州省府路8号省府1号楼4002室)以及已有联网的专线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0571—87056171,传真:87058050,联系人:蒋锋)。年内统一安排施工,2004年3月底前完成。省级有关单位(含需联网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2004年3月底前自行完成下属单位的专线(256K以上)联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