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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证券工作的指导意见

  6.拓宽企业多渠道上市的路子。充分利用国内A股市场的主渠道,争取更多的优质企业上市。积极支持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赴境外上市,拓宽海外上市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内外证券市场买壳上市。各有关部门要努力为企业当好参谋,做好协调和服务,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及发展战略,选择相应的上市渠道。
  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资源,促进股份公司优化重组
  7.做好上市公司优化重组的指导服务。省上市工作业务指导部门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全省上市公司的资产、业务组合状况作出评估,提出指导意见。要从实施我省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出发,将上市公司群体的重组发展,与建立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密切结合起来。各上市公司要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出相应的企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8.支持上市公司重组发展、做大做强。支持上市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拓宽投资范围和领域,促进优势资源合理地向上市公司集中。凡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中已明确向外资开放的领域,以及地方金融、地方资本市场等领域,应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参与投资。支持上市公司中的行业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做大做强。鼓励上市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对资产规模较小且业务扩展受到相互制约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国有股的整合,腾出“壳资源”,用于注入其他优质资产,拓展新的领域。
  9.健全多层次的区域性资本市场。建立和完善全省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加快组建省级产权交易机构,通过对全省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的联网整合,逐步将其建设成为地方性的产权(股权)交易平台。要充分运用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促进股份公司股权合理流动、优化重组。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基金,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组建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和完善人才市场,特别是经理人市场,促进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向职业经理人转变。
  四、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0.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针对当前公司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要保证股东大会的权力充分到位,健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在人员选聘、职权授予及激励约束等方面的制度;要健全董事会的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董事会对董事长的具体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范围须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要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探索引进独立监事制度;要提倡经理层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途径优选产生;要积极探索管理层直接持股及年薪制、虚拟股份、认股期权等多种分配形式,建立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激励机制。
  11.规范控股股东行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彻底分开,并且在银行开户、纳税申报、社会保障、工薪报酬、房改费用等方面完全独立管理,妥善解决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在土地、商标等方面权属不完整的历史遗留问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挤占、挪用公司资金,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对已发生的行为应通过现金或有效资产抵偿、定向回购股份、股权置换等方式限期纠正;控股股东有重组计划的,以及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产或股权的,应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时,应按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干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事项;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和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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