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证券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政发[2003]43号)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上市工作,规范证券市场发展,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现就加强我省证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一、今后五年我省证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1.今后五年(2003—2007年)我省证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规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多渠道上市融资为抓手,做大做强具有特色优势的“浙江板块”;以完善监管和诚信建设为切入点,规范发展证券市场主体;以培育和发展产权市场为重点,探索构建多层次的地方资本市场体系;以着力打造浙江“证券强省”为战略目标,提升我省综合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2.我省证券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股份有限公司数量超1000家;上市公司数量和融资额比2002年底翻一番;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融资有较大突破,培育出若干家资信较高、规模较大、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证券中介机构;建设和完善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初步形成多层次的地方资本市场体系。通过五年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地方资本市场最活跃的省份之一。
二、积极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推进企业多渠道上市
3.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改制上市的引导工作。围绕建立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升特色产业竞争力,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改制上市;积极培育市场前景好和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风险投资入股,择机改制上市;加大对企业上市状况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地区的组织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和促进重点地区改制上市取得突破。
4.做好股份公司规范设立和股权登记托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公司设立,确保出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时足额到位。着重抓好股权结构的优化,通过多元投入,逐步改变企业一股独大的状况。建立全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制度,促进股权规范管理。股权登记托管由有资格的登记托管专门机构和产权交易机构负责办理,提供股权开户、登记、托管、过户等中介服务。
5.妥善解决企业改制上市的政策性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抓紧处理股份公司在改制设立时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解决企业上市的障碍。根据需要,各地可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对企业改制上市的政策问题进行研究,提高政策协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