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整治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候机楼商业经营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4年3月18日 深府办[2004]31号)
市工商局《关于整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候机楼商业经营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整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候机楼商业经营秩序工作方案
(深圳市工商局 二00四年三月十二日)
为彻底整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候机楼(以下简称机场候机楼)商业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良好形象,根据市领导“真管、管到位、管到底”的重要批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原则:坚决贯彻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心组织,集中整治,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同时,充分利用行政、司法等手段,依据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二)总体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机场候机楼商业区,消除机场候机楼商业区售假现象;使商业租赁和经营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营造深圳国际化城市的窗口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敏同志任组长,市工商局、质监局、宝安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经贸局、烟草专卖局、酒类办、深圳机场(集团)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有效期至专项整治结束),统一指导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络,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队伍,按职能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分工
(一)市工商局负责对机场候机楼商业区进行全面清查和对周边商业环境的集中整治,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严格证照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合法来源商品、消费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巡查和监管执法力度。三是严格执法。对去年以来各项整治行动中查出来的售假商铺,要在职责范围内尽快做出处理,符合查封取缔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取缔;对发现的制假线索,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移交质监、烟草专卖、酒类专卖等部门跟踪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四是整治一批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突出的地段。五是建立“业主责任追究”机制。与机场候机楼商业区物业管理责任单位签订监管责任制,明确业主对售假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