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要以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恐怖、暴力等有害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要指导、监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对于擅自停止、干扰破坏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技术措施运行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并进行。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加强互联网接入的监管。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不得擅自为明知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名单或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被停业整顿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停止接入服务;对逾期仍不停止接入服务的,通信管理部门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肃校风、校纪,教育学生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引导学生在学校、家庭文明上网;负责加强对大中专院校校园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对以社会办学取得经营资格,变相经营网吧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取缔。
劳动部门和民政部门对以“电脑培训中心”等为名,取得经营资格,变相从事网吧经营的场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取消其许可。
各区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要摸清辖区范围内的非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底数,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层层抓落实、逐级做好执法检查,有计划地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加大对非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查处力度。
市“网吧”清理整顿和审核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完成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对在重新审核登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办公室要及时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紧密配合,以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行动消极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追究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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