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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整规办关于深圳市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整规办
 关于深圳市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4年3月10日 深府办[2004]22号)


  市整规办关于《深圳市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深圳市整规办 二00四年三月三日)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3〕488号)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体系为目标,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倒卖报废车和非法拼装车、汽车维修企业经营不规范和偷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整顿汽车配件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报废车回收拆解市场,以阶段性成果带动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汽车市场的全面规范。
  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清理、废除有关汽车销售和使用的歧视性政策和规定;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犯罪活动;提高汽车维修服务质量;建立良好的旧机动车交易秩序;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纳税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我市汽车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二、组织领导
  按国务院九部委局通知要求,成立由王敏任组长,市经贸局秦群力任副组长,市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发展计划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局、监察局、财政局、交通局、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国税局、深圳海关等部门为成员的深圳市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期至专项整治结束),统一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整规办),由秦群力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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