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4年3月16日 深府[2004]41号)
《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深圳市委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净畅宁工程”,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广泛发动群众,统一认识,下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攻艰克难,针对市容环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拆除乱搭建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同时做好绿化和美化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发展整治成果,把我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梳理方法
这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以块为主,条条配合,动员群众参与,辖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在地毯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全方位、立体式推进。从中心城区到城郊,从主次干道到小街小巷,从门前到屋后,从地面到空间,凡是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不论大小多少,不管困难阻力多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精梳细理,不留盲区,坚决、彻底、全面地解决问题。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拆除乱搭建和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物。乱搭建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是造成环境脏乱差的主要源头之一。大量无业人员居住在乱搭建的窝棚内,以种菜、养猪、乱摆卖、制假、拣拾废品为生,造成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对市容环境危害极大。今年年底前,对全市范围内的乱搭建和虽经审批但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拆,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及时做好拆后清理工作,采取简易绿化、硬底化、设置围墙、委托管理等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坚决杜绝回潮现象。
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彻底拆除本单位红线范围内的乱搭建,为全市的整治工作做出表率。
建成区和建筑物楼顶、阳台乱搭建的拆除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