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十八)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府一把手作为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重点落实好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安全知识培训。市州、县(市、区)、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职后,要参加国家或省里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班进行系统培训。
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府、部门和企业领导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严厉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现象和黑恶势力。
(十九)构建全省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综合监管、专业监管相结合的体制,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作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二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主动、科学、理智地做好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全面提高学生识灾、防灾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
坚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以及城市安全社区建设等活动,丰富形式,完善内容,增强实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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